境界至上
2016-08-25 01:08      作者:金碚     来源:中国经营网

文/金碚

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行为原则的企业和企业家,为什么要有崇高的理念境界?特别是,具有超越自利的理念境界的企业是否会有更高的竞争力?这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话题,也可能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今年5月,《中国经营报》作为媒体主办单位,参与了“稻盛和夫经营哲学报告会”的组织,其间,中外企业家就企业竞争力的理念基础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日本企业家稻盛和夫不仅在日本,而且在中国企业界,甚至经济和管理学界越来越受到关注和敬仰。他一生不仅创造了两个世界500强企业,不仅为拯救日航以78岁高龄再次“出山”——亲任日航CEO,而且,他一向实践和宣扬的“动机至善、私心了无”的经营理念,更是引起极大的共鸣,当然也有争论。除了稻盛和夫,还有许多成功企业家在总结经营经验时,都有一个共识,即企业竞争力最终的根源是其核心理念;管理学家也认为,企业理念是不可模仿的“核心能力”,或者称为“核心竞争力”。用2010年中国企业竞争力年会的主题来表达,就叫做“境界至上”,即企业所达到的理念境界,最终决定了企业长期的竞争力。

“极端利己说”的逻辑否定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不愿购买污染环境的企业的产品;越来越多的企业不愿意和没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合作。

众所周知,“经济人假设”是经济学对市场经济规律和现象进行理论描述和分析的基石。所谓的“经济人”,就是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理性动机的人。经典经济学假设,所有的微观经济行为主体都是经济人,并认为,在市场经济有效发挥资源配置功能的制度下,每个人都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结果是能够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而当市场具有缺陷时,可以由政府干预来进行弥补)。因此,传统经济学认为,利己是经济成长、发展、进化的动力。简而言之,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是:每个人都主观上为自己,而客观上为他人(社会)。按照这样的逻辑,企业竞争力的逻辑起点是:所有的企业都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理性行为目标函数。以这样的逻辑来推论,企业竞争力的基础,或者经济进化的根源,是行为人的利己动机,而具有利他动机的微观经济主体是难以同具有利己动机的微观经济主体相竞争的。所以,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也一定是将利己动机和行为达于极致的企业。那么,这样的理论真的是逻辑严密的,并且真的是能够反映客观现实的吗?换句话说,竞争力只能来源于利己动机吗?而利他动机和行为总是削弱竞争力的吗?

其实,尽管经济人假定似乎合理,但完全出于利己动机的竞争力理论在逻辑上和解释现实中也是有缺陷的。例如,如果按照彻底利己的逻辑一致原则,那么,在一个以个体利益最大化为动力和目标的企业里,每个员工也都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目标——以最少的工作争取最高的收入,这样的企业能够有竞争力吗?

不仅在理论逻辑上将极端利己作为企业竞争力的理念基础具有逻辑缺陷,尤其是在企业经营的实践中,极端利己的理念和行为更是具有明显的弊端。我们看到的事实是,随着商业文明的发展,极端利己的企业会越来越难以生存。一个企业如果不承担社会责任,一切从利己的目标出发,例如,严重破坏环境、损害员工利益,其行为不仅会违反法律,而且在道德上也不被社会接受,其经营活动就会遭遇越来越大的阻力。现在,许多企业已经发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不愿购买污染环境的企业的产品;越来越多的企业不愿意和没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合作。可以说,即使从适者生存的竞争原则看,社会环境也正在变得更适合具有利他行为的企业,而不利于极端利己的企业。

“社会性利他”的伟大动力

稻盛和夫先生以他数十年的实践证明,“利他的行为会让我们获得超越自己的伟大的力量”。

从经济发展史看,企业经营理念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首先是策略性利他,即主观利己,客观利他。而后,企业在竞争中要求员工具有职业道德和对企业的忠诚,从而形成集体性利他动机。以后又会形成对各种利益相关者“共赢”的互利性利他动机和行为。最后会升华为社会性利他的企业理念。当商业文明更成熟,竞争更激烈、更充分,竞争信息更透明(媒体更发达),世界联系更紧密的时候,这种主观价值上的理念升华将会更强烈。特别是在现代信息社会,舆论环境高度大众化,发达的媒体让所有企业的行为表现都广泛传播,企业理念境界和行为道德的作用就会越来越重要。因为,社会大众希望“好企业”生存下来,“坏企业”被淘汰掉;因而支持“好企业”,抵制“坏企业”。因此,充分有效的竞争,加之发达的信息传播,可以促进商业文明的进步,让具有高尚理念境界和行为的企业更具有竞争优势。所以,世界上最优秀的企业都希望成为伟大的企业,即承担更大社会责任的企业,具有崇高理念境界的企业。

尽管从道德完美的角度说,企业和企业家的高尚道德行为是可以被大多数人所认同和赞赏的。但是,对于作为营利组织的企业,高尚的道德动机真的可以形成强大竞争力吗?这是大多数人所怀疑的。人们通常认为,背离利己动机的企业行为一定会产生额外成本,会对企业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这往往被称为企业的“社会负担”。所谓“在商言商”,往往被理解为追求自利,不及其他。由此推论,企业基于利他的行为只能是在总体上依赖利己行为而获得很强竞争力后,才有能力付出一些成本做善事。或者也可以说,是利己行为所创造的利润支付了承担社会责任所付出的成本。按照这样的逻辑,企业实际上是不可能从利他动机出发而获得能够以利己为动力的其他企业相匹敌的竞争力的。

但是,也确有许多企业家告诉我们,利他行为甚至利他动机是能够产生比利己行为和动机更强的企业竞争力的。例如,稻盛和夫先生以他数十年的实践证明,“利他的行为会让我们获得超越自己的伟大的力量”。日本政府和企业界公认稻盛和夫是能够拯救日航的不二人选,表明他们深信稻盛和夫经营哲学的有效和力量。否则,绝没有理由在日航处于极为艰难的困境时让一位78岁高龄的老人重披战袍,以展现其回天之力。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同市场经济的“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一般逻辑相对的另一个逻辑:“主观为他人(社会),客观为自己”。这样的逻辑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是否能够普遍有效,是一个需要深入观察、研究的问题。

境界升华让竞争力强大

文明竞争总是会超越丛林法则的野蛮竞争,形成更有效的竞争秩序。

利己或利他的动机和行为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是具有不同意义的。在企业发展初期,必须面对残酷的生存竞争,为了让自己生存下去,企业不得不更多地从利己目标(自我生存)出发。中国企业在改革开放以后的一段时期大多处在这样的发展阶段;而企业经营者认识到必须为出资人收益最大化负责,也是一个历史性进步。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实力不断增强,企业的动机就开始发生演变。从越来越具有策略性利他行为开始,逐渐形成普遍的职业性利他行为、集体性利他行为。最后,产生越来越强的社会性利他的舆论、动机和行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广泛的市场竞争使企业与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同社会的利益更为密切,社会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行为越来越“挑剔”,对其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越来越强,道德标准越来越高。企业必须适应这样的生存环境,从被动的策略性的利他演变为利他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因而可以看到,企业之间的竞争,并不只是遵循残酷的丛林法则,你死我活,零和博弈,“血拼”竞争。而且也可以有追求双赢多赢、实现互利的更加文明的竞争状态。而文明竞争总是会超越丛林法则的野蛮竞争,形成更有效的竞争秩序。在这样的竞争秩序中,企业和企业家的理念境界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总之,中国通过改革开放,向市场经济转变,历经30多年的发展,企业实力极大增强,其社会责任日显重大,其经营理念必须实现进步、升华。反过来说,企业和企业家理念境界的升华,将成为企业竞争力强大的一个重要标志;而企业以更高的理念境界推动竞争力的提升,也将成为中国商业文明发展到更高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