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注销就影响征信?当心又一诈骗新套路!
2025-06-17 06:06      作者:郝亚娟张漫游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郝亚娟 张漫游 上海 北京报道

又到一年毕业季,针对应届毕业生的诈骗案件呈现高发态势。

近期一种打着“注销校园贷”旗号的骗局浮出水面。诈骗分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谎称受害者若不立即注销校园贷账户将“严重影响个人征信”,诱导其从正规网贷平台借款并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后卷款消失。

对此,多家商业银行发布风险提示:注销账户无须转账。面对日益复杂的金融反诈形势,公众需切实提高警惕,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守护好自身的“钱袋子”。

勿信“清账转账”谎言

为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2025年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银行业正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宣教活动。

近日,浦发银行发布一批金融教育作品,强化提示提醒,帮助消费者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注销校园贷”骗局是其中之一。浦发银行指出,骗子以“可能影响征信”为由,诱骗大学生进行“转账”来注销“账号”操作,以从中获取金钱利益。浦发银行提醒,注销账户无须转账,远离“非法校园贷”。

民生银行在《警惕“注销校园贷”诈骗》指出,在“注销校园贷”骗局中,骗子冒充平台客服,针对在校大学生人群或刚毕业有过校园贷记录的特定人群,以“注销校园贷账户否则影响个人征信”为名,诱导当事人进行借款操作,遇到未曾有过校园贷的当事人时,骗子还会用“个人信息泄露”为理由,哄骗当事人继续操作,造成当事人的钱财损失。

对于“注销校园贷”的诈骗套路,上海市律师协会金融工具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益友天元(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劼认为,诈骗分子常以“影响征信”“冻结账户”“法院立案”等术语制造恐慌,实质是利用法律术语进行误导性威胁。

对此,董劼建议,借款人需明确“注销校园贷”属于伪概念。“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系统只记录实际发生的信贷行为,不存在‘未使用贷款需要注销’的规定。任何未签署、未使用的贷款合同本身不产生法律效力,不构成征信记录。”

董劼指出,借款人不要轻信“注销失败影响征信”“需要转账清账”说法。正规贷款机构绝不会通过电话、社交平台、QQ、微信引导转账或索要验证码。凡是自称“金融监管机构”“公安机关”“法院”电话要求配合转账、注销均高度可疑,切勿操作。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为防范此类骗局,首先要从官方渠道核实身份,凡自称“金融监管局工作人员”或“网贷客服”要求注销账户的,均需通过平台官网、官方客服电话进行二次确认;同时,要拒绝向陌生账户转账的操作,金融监管部门无“认证对接账户”,凡要求提现转账至个人账户的均为诈骗,警惕“清空额度”“升级账户”等连环套路。

董劼亦指出,借款人要强化“法律核实意识”,任何涉及名下贷款、征信、冻结、诉讼事项,应通过正规方式验证,如访问央行征信中心官网或通过官方App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拨打银行或平台官网公布的客服电话核实;接到“法院传票”“公安协助”应直接到属地法院/公安机关核实。

“借款人还要快速报警止损,一旦被骗转账,立即报警并提供账户信息,利用止付机制拦截资金。”田利辉说。

董劼强调,发现疑似诈骗,保留证据并依法维权。“如果已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同时通过银行申请止付/冻结相关账户;保存好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转账记录等证据,为后续法律维权提供支持;可委托律师协助报案、追偿或提起民事诉讼。”

守护金融安全

日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2025年第二号预警,提醒广大学生警惕非法“校园贷”陷阱。一些不法网贷平台以门槛低、办理快、额度高、利率低为噱头,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盲目借贷,使学生陷入债务困境、面临高利贷风险,部分学生因无力偿还债务而遭受非法催收。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方面表示,国家已建立完善的高校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能够有力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如家庭经济困难,可向学校资助管理部门申请资助。确需申请其他商业性助学贷款的,先与父母沟通,认真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到正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明确贷款的额度、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理。

2025年第二号预警称,若不慎陷入非法“校园贷”困境,及时向家长和老师说明情况,留存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催收信息等相关证据,并立即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田利辉建议,投资者需要提升金融素养、保护个人信息和保持谨慎理性三方面加强金融安全意识,筑牢防线。投资者需学习基础金融知识,识别“高收益无风险”等虚假宣传,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不随意泄露身份证号、银行卡、验证码等信息,审慎授权App权限,避免信息被盗用;一旦涉及资金操作时,通过官方客服、线下网点等多渠道确认;投资前评估风险,留存合同证据。“诈骗分子利用信息泄露与征信焦虑行骗,公众需保持警惕,牢记‘不轻信、不转账、多核实’,并通过学习与理性决策守护财产安全。”

董劼也提示称,任何金融交易都有权知情、审查并中止操作,一旦发现可疑,应立即暂停。法律上,投资者对自身资金有绝对处分权,任何以“违规账户”“内部清理”等理由要求转账的行为均属异常,应拒绝。

(编辑:朱紫云 审核:何莎莎 校对:翟军)